红字发票(负数发票)开具方法:方法1:1、首先进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赤字发票申请,点击第一个申请销售人员,然后下一步,填写红色发票资料,印刷申请书(一式两联)盖财务专用印鉴。
导出电子信息,国税网站-在线申请-发票管理类-赤字发票申请表,报告。
方法二:1、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将申请书(一式两连)带到税务厅审查,取回发票通知书。
销售人员向买者提供购买者所在地(区)税务局的发行赤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书通知书上明确记载发行的赤字发票的详细信息和发行赤字发票的理由。
销货方凭购货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
开具方法:打开“防伪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点击“专用发票填开”——点击“打开的发票上的负数”——输入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代码和发票号码——点击“下一步”——跳出所开具的发票的信息——打印此张“负数发票”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发票冲红怎么操作发票红冲步骤:纳税服务中心受理—转管理员实地勘察—报征收管理科审批—转纳税服务中心—送达纳税人
具体的发票冲红的操作流程是:
打开开票软件,进入“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发票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选择发票卷后确认发票代码号码,这样就调出一张新的普通发票界面。
点击“红字”,录入原来的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两次。再点击“下一步”。(注意不能输入错误的代码号码,否则下一步按钮可能是灰色无法点击)
接着会弹出原蓝字发票的相关信息,核对后点击下方的“确定”按钮;
再次核对票面信息和备注栏的原蓝字发票代码号码,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到新的这种普通发票上,普通发票的红字发票就开具成功了。
开具冲红发票的条件是:
是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是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是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相应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是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是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三是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四是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五是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税务机关提醒纳税人,纳税人不执行上述规定,擅自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是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红冲怎么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红冲开具,具体方法如下:1、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后已经用于申报抵扣了,购买方则可以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如果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的,则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等购买方在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再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如果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尚未用于申报抵扣、但是发票联或抵扣联又无法退回的,则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应当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如果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给购买方,以及购买方尚未用于申报抵扣并且将发票联及抵扣联一并退回的,销售方则可以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当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会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且将该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应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红字发票申请流程:1、红字信息表填开;2、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3、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均不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即可。
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申请红字发票的时候,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目前新兴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不支持作废的,开错了只能进行红字冲销。
综上所述,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区分购买方已抵扣和购买方未抵扣两种情况,再进行发票开具。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规定方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