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失,补办方法根据发票的种类不同而不同,下面分别介绍:
普通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
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
交给客户入账;
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
然后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二、增值税发票丢失的不办办法:
把存根联复印,2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3.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4.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
发票丢失,补办方法根据发票的种类不同而不同,下面分别介绍:
普通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
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
交给客户入账;
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
然后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二、增值税发票丢失的不办办法:
把存根联复印,2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3.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4.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
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