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征地补偿和青苗补偿的时候,会导致货币资金增加,资产增加计入借方核算,同时会导致营业外收入增加,营业外收入增加计入贷方核算。
收到征地补偿和青苗补偿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需要把收到的征地补偿和青苗补偿计入利润总额一起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的青苗补偿费是否缴纳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87号)“一,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收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销售不动产--其他土地附着物"税目征收营业税。
“土地承包人取得的青苗补偿费要征收营业税”,这里所指的承包人只要是承包了土地的不管是农民还是不是,都应就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征收营业税,即本身作为农民的土地承包人应同样就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征收营业税。
”。
青苗补偿费如何入账青苗补偿费如何入账企业取得青苗补偿费记分录:根据政府征地文件,补偿协议,付款凭证或者收据做会计分录借:在建工程贷:现金(银行存款)如果是电站占用土地,支付的青苗补偿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如果是筹备期间的费用,不能并入资产的,应计入开办费借:长期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企业收到除上述之外的搬迁补偿款,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青苗补偿费的税务处理青苗补偿费的税前扣除目前没有相应文件明确,各地执行情况不一.有的地区只要取得该村村委会出具的印有财政监制章的合法收据即能入帐,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的地区要取得该村村委会出具的印有财政监制章的合法收据及双方补偿协议即能入帐,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的地区需要取得发票才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开具青苗补偿费发票,建议您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确定.青苗补偿费如何入账?针对房地产开发商占用农民的土地,特别是耕地的,需要给予农民一定的补偿金额,同样国家对于房地产行业拿地,也是需要征收一定的税金的,上面文章中还介绍青苗补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的账务处理,大家可以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