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专票时填写附列资料的步骤如下:
首先,在专票的主体资料处填写完整的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确认纳税人身份。填写发票主体的身份类型(个人/单位)和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
填写客户信息。填写购买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在商品或劳务名称一栏,填写发票开具的具体商品或劳务项目名称。如果商品种类较多,可以采用代号方式填写,并用附列资料的形式列出商品的详细信息。
在商品或劳务规格型号一栏,填写商品的规格、型号等详细信息。
在计量单位一栏,填写商品的计量单位,如:件、个、公斤等。
在数量一栏,填写商品的数量,如:购买了多少件、个、公斤等。
在单价一栏,填写商品的单价,即每件、个、公斤的价格。
在金额一栏,填写商品的总金额,即数量乘以单价的结果。
在税率一栏,填写适用的税率,如:13%,17%,等。
在税额一栏,填写商品的税额,即金额乘以税率的结果。
在价税合计一栏,填写商品的总价税合计,即金额加上税额的结果。
最后,在备注一栏,填写附列资料的说明,如:附列资料中列明的商品清单、详细描述等。
注意事项:
附列资料应当与专票的发票内容相一致,不能有重复或漏填的情况。
附列资料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并加盖发票主体的公章(如有)。
附列资料可以是发票主体自行制作的清单、明细表格,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发票主体应当妥善保存附列资料,以备税务部门的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