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想退税,可以通过以下调整方式来实现:(1)通过调整本年度报税申报所得额减少,或者本年度可抵扣额减少,来减少本年度所得税税额;(2)在下一年度报税申报表中,增加上一年度所得额,或者增加上一年度可抵扣额,以增加下一年度的负担额,减少本年度的退税。
(3)如果本年度的税收结算是通过抵扣法,可以减少本年度的可抵扣额,以减少退税金额。
(4)如果本年度的税收结算采取账户余额预缴法,可以增加本年度的预缴税款,以减少退税金额。
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A类)适用汇算清缴办法,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类),不进行汇算清缴。
A类企业做汇算清缴要从几个方面考虑:1、收入:核查企业收入是否全部入账,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账;2、成本:核查企业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实反映企业成本水平;3、费用:核查企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相关税法规定,计提费用项目和税前列支项目是否超过税法规定标准;4、税收:核查企业各项税款是否争取提取并缴纳;5、补亏:用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对以前年度发生亏损的合法弥补(5年内);6、调整:对以上项目按税法规定分别进行调增和调减后,依法计算本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计算并缴纳本年度实际应当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特别注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所说的纳税调整,是调表不调账的,在会计方面不做任何业务处理,只是在申报表上进行调整,影响的也只是企业应纳所得税,不影响企业的税前利润。
调整一些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从而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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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
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想退税怎么调整?调整一些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从而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不想退税怎样调整合理不想退税合理调整的方法:1、申报“零申报”。
这里所谓的“零申报”是指当从事汇算清缴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无增减,又不申报下一期应纳税额时,可以采取“零申报”的方式不申报,此时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备案;2、调增或调减本期应纳税额。
纳税人可以在申报表上调增或调减本期应纳税额,以达到不退税的目的;3、报政府扶持计划的减税。
纳税人可以申请参加政府扶持计划,比如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根据规定减免或免税,以达到不退税的目的。
个人所得税退税标准: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 6 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 6 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综上所述,汇算清缴是指企业应税收入和应纳税资源在报告期内有所变动,纳税人应以现行适用计算分期清缴税款程序进行汇算清缴。
通常来说,企业可以有支出免交税款,收入可能要补缴,以达到汇算清缴的要求,即企业在报告期间纳税要求应缴和实际缴纳的税款要基本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