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
如何理解税收筹划,对于企业来讲税收筹划的整体意义:
一是减轻税收负担。通过纳税筹划使企业达到绝对减少税额负担、相对减少税收比例、延缓纳税时间。从而达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二是规避税务风险。企业纳税筹划是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进行,这样就有效地规避了税务风险,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
三是有利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纳税筹划过程,需要对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内容进行事先科学安排,有助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通过合理安排其自身活动 ,以减少税负 ,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行为 ,是对政府制定的税收法规进行精细比较后的纳税优化选择 .但在运用时要正确理解税收筹划 ,注意它的合法性 ,以及对企业整体经营行为的长期影响。
关于税收筹划的问题.?什么是税收筹划,你如何理解
税收筹划是合法的节税筹划活动。是纳税人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以降低税负为目的,对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筹划安排,选择有利于节税的生产经营方案。从实质上来看,偷税、逃税是违法的,税收筹划却是合法的、正当的,是法治社会中企业节税的理性选择。
2,税收筹划有什么特点
合法性
税收筹划不仅符合税收法律的规定,而且符合税法立法的目的,这是税收筹划区别于偷税避税的根本点。税收筹划和偷税避税的结果都是少缴税款、减轻税负。但偷税是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实施,不仅违反了税法规定,更违反了立法目的,避税则是利用税法的疏漏,尽管不违反税法规定,但却违反税法立法目的,国家一旦发现避税范围扩大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则一定会采取反避税措施,因此避税最多只能一时得逞;
提前性
为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与贯彻国家调控政策的统一,纳税人就必须在其进行投资、筹资、经营活动之前进行筹划,而不是在既定的投资、理财、经营活动后,对其既定结果以及纳税义务进行事后改变。这种改变目的只是少纳税款,并不能实现国家宏观调控。这种事后的改变往往会引发弄虚作假,势必异化为偷税行为。
整体性
税收筹划的最根本目的是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即使个人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使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而不是仅仅少纳税金,使个别税种税负或纳税人整体税负的降低。因此,税收筹划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现在的财务利益,还要考虑纳税人未来的财务利益;不仅要考虑短期利益,还要考虑长期利益;不仅要考虑所得增加,还要考虑资本增值;不仅要考虑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而且还要尽量降低各种风险,如税制变化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贷风险、汇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
影响税筹的税收制度因素包括哪些
影响税务筹划税收制度因素主要包括:税制结构,税系,税种,税率,纳税环节,减税,免税,出口退税,税收优惠,税收递延,纳税成本等。
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关系是什么?税收筹划要考虑会计制度的那些规定
税收筹划的基本途径是什么
(一)避免应税收入(或所得)的实现
(二)避免适用较高税率
(三)充分利用“税前扣除”
(四)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五)利用税收优惠
税收筹划的基本步骤是什么
第一步,熟知税法,归纳相关规定。
第二步,确立节税目标,建立备选方案。
第三步,建立数学模型,进行模拟决策(测算)。
第四步,根据税后净回报,排列选择方案。
第五步,选择最佳方案。
第六步,付诸实践,信息反馈。
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哪些选择?选择不同的组织形式有哪些考虑的思路?
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公司企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等类型。
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会有不同的税负水平。因此,投资者在组建企业或拟设立分支机构时,就必须考虑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一)公司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比较选择
目前,大多数国家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公司的营业利润在企业环节课征公司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还要缴纳一道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则不作为公司看待,营业利润不交公司税,只课征各个合伙人分得个人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因此,面对公司税负重于合伙企业的情况,纳税人便会做出不组织公司,而办合伙企业的决策。当然,以什么样的形式组建企业,并不只考虑税收问题。
(二)子公司与分公司的比较选择
由于各国的税负水平不同,一些低税国、低税地区可能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投资者的利润不征税或只征较低的税收,并与其他国家、地区广泛签订税收协定,对分配的税后利润不征或少征预提税。因此跨国纳税人常乐于在这些低税国家和地区建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用来转移利润,躲避高税国税收。当然,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负水平上仍有区别,这就要求一个企业在国外或外地投资时,必须在建立子公司和分公司之间进行权衡。
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它们是现代大公司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常见的组织形式。大多数国家对公司法人(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上有不同的规定,在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也互有差别。
如何深层次理解税收筹划(1)本质上是一种企业理财行为,税负测算、税收筹划方案设计、税务风险控制都属于财务管理范畴。学术界的主流观点认为税收筹划应归属于财务管理。
(2)税收筹划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的目标与财务管理的目标具有一致性。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衡量企业价值最大化所采用的的最重要的计量指标是现金流,而税收筹划的功能之一就是对现金流的管理,包括节约现金流、控制现金流、获取货币时间价值,并为财务管理决策增添税收因素。
税收筹划与税务会计的关系
(1)税收筹划天然不是税务会计,但税务会计必然衍生出税收筹划。税收筹划依据的基础信息也必然来源于税务会计,税收筹划对税务会计产生强烈的依赖关系。
(2)关于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的关系,查尔斯·T·亨瑞格更是一语破的:“税务会计有两个目的:遵守税法和尽量合理避税。”汉弗莱·H·纳什认为:公司的目标是在税务会计的限度内实现税负最小化及税后利润的最大化。在永无休止的税务征战中,税务会计只能算是一组“征战法则”……税务会计的目标不是会计,而是收益。
税收筹划与法学的关系
(1)借用罗马法谚“私法乃为机警之人而设”,其实税法作为公法也有“为机警之人而设”之妙用。即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允许的,这意味着税收筹划包括避税和节税。
(2)法学派对税收筹划内容的概括:注重从司法原理上界定税收筹划(避税)的范围,通过控制经济交易的无数税法细节和例外规定来进行合法的税收筹划。法学派对税收筹划的研究主要基于具体技术和特定规则的范式;在约束避税这种具有不确定性和超前性行为的问题上,普通法系在一定程度上比大陆法系有更大的约束力(梅利曼,2004)
盈余管理行为并不必然导致所得税费用的增加,其原因在于会计规则要比税收制度更加灵活,管理层在操纵利润的同时,并不一定导致所得税负担发生变化。
例如折旧方面,税法规定公司在变更资产折旧政策时,必须经过税务部门的批准方可据以计算应税所得,而会计准则规定只要得到董事会的批准就可以变更资产折旧政策,这种变更必然影响会计盈余,但对于所得税负担却没有任何影响。
实际上,由于盈余管理的迫切需求以及税收成本的约束,上市公司往往会寻找既能够实现盈余管理操纵利润的目的,又能够不多负担税收的盈余管理手段。
税收筹划是一门新兴的复合型、应用型学科,融经济学、管理学、财务学、会计学、税收学、法学于一体。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收筹划已经独立为一门重要的交叉性学科或边缘性学科。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税收筹划应归属于管理会计范畴,其理由是税收筹划不仅有着涉税会计决策功能,而且也给企业管理者提供相当丰富、有益的内部税务会计信息。
会计与税收的关系
会计与税收的相互影响
历史起源:会计是统计学的分支
税收是分配关系,国家与政府的行为
会计对税收的影响
权责发生制
税收对会计的影响
推动计量方法在会计领域的应用
税会关系模式
适度分离
税收与会计的分野-依据、确认计量方法、报告
走势趋
权责发生制、系统反映经济业务的真实原
深层协作
反避税领域协作;税收信用体系建设领域协作
税务与会计的计量属性
计量的概念
计量是根据规则对实物或事项的数字分配
计量属性
(1)历史成本:保护税基。注意评估增
历史成本与计税基础相关联,不得轻易改变资产的计税基础。
(2)重置成本(现行成本):税法仅限于特定情况下采用,比如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税收筹划与会计披露
税收筹划影响会计信息披露
(1)多种契约力量综合影响会计信息披露。
(2)形成税收筹划与信息披露矛盾的契约关系
主要有四项:
第一,通常基于会计盈利的管理层的报酬契约;
第二,往往以会计数据或财务比率为基础而签订的债务契约;
第三,采用会计数据为定价基础的债券和权益证券的投资契约;
第四,基于会计数据的各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契约。
税收筹划与会计信息披露的矛盾
(1)存货计价方法、折旧、摊销
(2)潜亏资产的处理
方法一:出售的影响
方法二:债务重组
方法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易
税收筹划与盈余管理的协调思路
(1)实证会计理论的创始人瓦茨、齐默尔曼为盈余管理动机提出了三个假设:奖金计划假设、债务契约假设和政治成本假设。
(2)盈余管理与税收成本之间的关系。公司管理层出于融资、契约和政治管制等目的,往往积极进行盈余管理。然而,盈余管理行为一项直接成本便是所得税成本。一般情况下,公司调增利润,会在当期多支付所得税;调低利润,便节约了当期所得税。所以,当管理层通过盈余管理增加利润时,往往需要为此多支付所得税。
【实证分析】杜邦和平卡斯(Dopuch and Pincus)对公司管理层选择存货计价方法的动因进行了考察,研究发现税务因素是公司选择存货计价方法的一个重要因素。研究发现,采用后进先出法的企业,当价格上涨时,其节税效果是客观的。
但并非价格上涨时所有的企业都采用后进先出法,而是一些企业继续保持先进先出法,为什么呢?这些企业由于存货数量少,存货变动大,存货周转率高,实际税率低,虽然采用先进先出法却并没有承担高额的税负。
(3)纳税调整项目对
戴德明等和叶康涛的两篇论文研究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差异和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幅度越大,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之间的差异也越大。【评论】:但这些研究存在着一个潜在的前提,即盈余管理行为不影响公司当期的应税收益,换言之,公司主要通过操纵非应税项目进行盈余管理,然而这一假设并不是必然成立的。
——戴德明、姚淑瑜、毛新宇:《会计—税收差异、盈余管理与公司避税行为研究》,中国人民大学会计论文集,2005。
——叶康涛:《盈余管理与所得税支付》,中国会计评论,第4卷,第2期,2006年12月出版。
【结论】:企业通过盈余管理操纵会计利润时,倾向于选择非应税项目。 w因为非应税项目只影响会计账面价值,而不影响税收负担。企业盈余管理幅度越大,其通过操纵非应税项目损益规避盈余管理的所得税成本的动机就越大。 w进一步分析,企业倾向于选择非应税项目操纵会计利润,被税务稽查部门发现的概率也小,因为非应税项目不影响税收利益,这种盈余管理行为可能不被税务稽查部门重视,或者即使税务稽查部门发现也疏于问津,因为税务稽查部门监管审查此类事件有点“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