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资质审查公示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10-26 00:10:50

在市级政务服务网政务公开里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三大序列,分别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

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如何在网上查询企业资质审查情况?

可以登录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进行查询

进入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在搜索栏内输入需要查询的企业名称。

点击查询。

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

点击红色的企业名称。

可查询到该企业的详细信息(包括资质年审、资质等级等信息)。

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住建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公示。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6]37号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总公司,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情况、代表工程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筑市场监管→建设工程企业申报资质基本信息公开栏”,即可查询企业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公示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1月8日。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办公厅,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采用电子化申报的,除省级初审部门的公函及加盖省级初审部门公章的《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外,其他陈述证明材料均需通过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电子化申报。陈述材料由初审单位统一上报,并附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企业不应随行。如原初审单位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述材料应由初审单位密封并加盖印章,同时携带初审部门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010-15630121999;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大家都在看

建筑企业资质在哪里公示?

在市级政府服务网政务公开里公示

怎么查建筑公司资质是否在公示期?

首先建筑企业资质公示期内是无法使用的,所以可通过其具体的资质起止时间来判断是否处于公示期。一般使用的渠道有四库一平台,各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网站等。还可比较便捷的方法是使用建管家的【查企业】,输入相关公司信息再

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①住建部公示新一批资质审批意见,仅有4家通过申请!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公布新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共有73家建筑业企业“申特”,仅有4家通过申请,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山东宏大置业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