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表中办税人是指谁? 税务登记表中办税人是 办税员证的人姓名
税务登记表从哪领? “税务登记表“可以到当地的国税办税服务厅领取,也可到北京市国税局网或国家税务总局网下载。 地税局那里也可以拿,因为是一样的。你已在地税局办理过,应该知道了,国税与地税是一样的。 税务登记表盖上公章就是原件。 总之办理税务登记,国税与地税的办理是一样的。
税务登记表问题 登记注册类型: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设立机关:是不是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营业执照右下角有章) 批准设立证明或文件号:(这个没有就不用填) 证照名称:填营业执照 代码号是 营业执照注册号 国标行业:83其他服务行业? 投资方名称:你按照章程或者验资报告上面的信息填就可以了。 投资方经济性质:是不是全写自然人?(要是全是个人的话,就填 自然人)
税务登记表丢失 可以补办的。 先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纸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
税务登记表在哪 “税务登记表“可以到当地的国税办税服务厅领取,也可到市国税局网或国家税务总局网下载。 地税局那里也可以拿,因为是一样的。你已在地税局办理过,应该知道了,国税与地税是一样的。 税务登记表盖上公章就是原件。 总之办理税务登记,国税与地税的办理是一样的。
税务登记表范本 看是注册公司还是个体户,两个不同的。 公司的话一般是本地区别码加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户应该就是用身份证号码注册。 登记表的前面都有说明的,基本上看完就会填了。 范本这里也传不了,问百度看看有没。
税务登记表是什么 企业进行税务注册登记时需要填写的表
需办税务登记变更吗? A企业需要变更税务登记内容。B公司、C商场不需要变更。因为,对外投资不是税务登记内容,投资人登记、变更才是税务登记内容 投资人变更,即:税务登记内容需要变更,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不需要变更,因此不需要重新打印税务登记证。 A企业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流程、资料要求。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二、纳税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四、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投资人股权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五、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说明:公司法人股权变更不涉及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变更才涉及个人所得税
东莞国税网上办税大厅点样进入税务登记表填表 先进入东莞国税网,点网上办税(进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再点税务登记预申请,在“下载区”下载“税窗办税平台”软件,完成下列涉税业务的预填报,打印加盖公章后,带齐相关资料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的前台办税大厅办理。
办税:如何注销税务登记 答:1、先到税务所办理结税、结票和收缴税务证件手续。 一般应携带下列证件并提供如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购领发票凭证; (3)公章和财务章; (4)用于结清纳税款、费、滞纳金、罚款和缴销发票等资料; (5)其他有关税务证件、资料。 2、持税务所开具的已加盖税务所公章和纳税人公章的《注销税务登记审批单》,到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3、税务登记机关审核《注销税务登记审批单》后加盖公章,同时,为纳税人开具《注销税务登记证明》即为办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税务登记备案表在哪里打印代理退免税备案表到哪打印这个可以到任何的打印店进行打印的,没有影响的。
免税备案范围根据最新财税【2013】106号文,纳税人提供以下的跨境服务,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播映服务。
提供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服务但未取得相关资质,或者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
申请国税登记证所需资料:1、填写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其他执业证件或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法人企业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工商户不需要)。
有关合同、(为您提供工商代办,商标注册服务)企业章程、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工商户不需要)。
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个体工商户不需要)。
个体业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通行证、回乡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工商户不需要)。
银行帐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工商户不需要)。
住所和经营场所证明(属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属租用的,提供租赁协议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挂靠主管部门的企业,附主管部门的证明。
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须附总机构的证明以及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资料。
涉及外企业除需要提供上述资料外,代理记帐还需要提供外经贸委批文、批准证书。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怎么填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网络税务预登记填表说明
组织机构代码:指纳税人向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
纳税人名称: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登记注册类型: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其中对于工商营业执照中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的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应按照如下标准划分:①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由1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持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的纳税人应选择 "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需要领取工商执照的非企业单位选择"其他内资企业";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
准业执照信息
工商机关标志: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工商机关标志应选择“是”;由其他批准设立机关核发执业证照的纳税人,工商机关标志应选择“否”。
工商机关名称:指工商执照上签章单位名称。
证照名称:指工商执照的名称。
证件号码:指工商执照上的注册号码,冠字及号码均需填写。
批准设立机关:指工商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的核发机关,以签章单位为准。
批准设立证明或文件号:指有关核准执业证件(工商营业执照除外)上的注册号码或文件号,冠字及号码均需填写。
工商发照日期:指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的日期。
开业(设立)日期:指企业实际投产经营(含试生产、试营业)日期填写,尚未投资经营的可按计划日期填写,并予注明。
生产经营期限:按照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执业证书上的生产经营期限填写。如: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长期等。对于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执业证书上未标明生产经营期限的,起始时间按照证照中成立日期填写,终止时间可空白。
注册地址: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执业证照上的地址。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执业证照上的地址的邮政编码。
(注册地址)联系电话: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执业证照上的地址的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地址: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实际场所地址。
纳税人的注册地址与生产经营地址不一致的,其生产经营地址确认原则:
生产、加工型纳税人,以制造、生产、加工地为实际生产经营地;②对于有固定销售场所的商贸型纳税人,以销售地为实际生产经营地;
③对于无固定销售场所的商贸型纳税人,以固定办公场所为实际生产经营地;无固定办公场所或办公场所经常变化,难以确定的,注册地视为实际生产经营地;
④交通运输、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纳税人,以注册地为实际生产经营地;⑤广告业、旅行社、中介服务、社会团体纳税人,以固定办公场所为实际生产经营地;无固定办公场所或办公场所经常变化,难以确定的,注册地视为实际生产经营地;
⑥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洗浴业、理发、洗染、照相复印业的纳税人以劳务发生地作为实际生产经营地;
⑦其他行业纳税人,以注册地为实际生产经营地;
(生产经营地址)邮政编码: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实际场所地址的邮政编码。
(生产经营地址)联系电话: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实际场所地址的联系电话。
核算方式:包括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
独立核算:指纳税人在银行开设结算帐户、建立独立帐薄、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核算盈亏;分支机构纳税人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也可确认为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指分支机构纳税人不具备以下条件:在银行开设结算帐户、建立独立帐薄、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核算盈亏,为非独立核算。
从业人数:指为企业其提供社会劳动而需企业支付劳动报酬的各类人员的人数。
其中外籍人数:指纳税人本单位的实际从业人数中外籍人员人数。
单位性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
①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申请登记的盈利性的经济组织。
②事业单位:指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或者备案的社会服务组织。
③社会团体:指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向国家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④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向国家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⑤其他:上述规定以外的单位为其他。
适用会计制度:包括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①企业会计制度: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执行本制度。
②小企业会计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标准的小企业:不对外筹集资金,即不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即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确定的小型企业。
③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下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
④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
国标行业: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主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网站网址:指纳税人网站的网址。
经营范围: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经营范围”。执业证照中没有具体列明经营范围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填写备注。
法定代表(负责)人姓名: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法定代表(负责)人姓名”。
法定代表(负责)人身份证件种类:指法定代表(负责)人有效合法的身份证件种类。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其他证件。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 “护照”有效身份证件等。
法定代表(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指法定代表(负责)人有效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种类:指单位财务负责人有效合法的身份证件种类。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其他证件。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 “护照”有效身份证件等。
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指单位财务负责人有效合法的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办税人身份证件种类:指单位办税人员有效合法的身份证件种类。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其他证件。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 “护照”有效身份证件等。
办税人身份证件号码:指单位办税人员有效合法的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税务代理人名称:纳税人与税务代理机构签订的协议书或合同上注明的税务代理人名称填写。
(税务代理人)纳税人识别号:按照纳税人与税务代理机构签订的协议书或合同上注明的税务代理人按照纳税人与税务代理机构签订的协议书或合同上注明的税务代理人纳税人识别号填写。
(税务代理人)联系电话:按照纳税人与税务代理机构签订的协议书或合同上注明的税务代理人按照纳税人与税务代理机构签订的协议书或合同上注明的税务代理人联系电话填写。
(税务代理人)电子邮箱:按照纳税人与税务代理机构签订的协议书或合同上注明的税务代理人按照纳税人与税务代理机构签订的协议书或合同上注明的税务代理人电子邮箱填写。
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信息
(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币种:指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注明的注册资本金额或投资总额币种。
(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金额:指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注明的注册资本金额或投资总额(按币种分项填写)。
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指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注明的注册资本金额或投资总额。
投资方名称:指纳税人章程或协议中约定的实际投资人名称。
投资方经济性质: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填写自然人。
(投资方)投资方式:指纳税人章程或协议中约定的实际投资方式,包括货币投资、实物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净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债转股投资、其他投资。
(投资方)投资比例:指各投资方投资额占总投资额(或总注册资本)的比例。投资比例之和应等于1。
(投资方)证件种类: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投资的,填写其有效合法的身份证件名称,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 “护照”有效身份证件等。
(投资方) 证件号码: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个人投资的,填写其有效合法的身份证件号码。
(投资方)国籍或地址:投资方国籍为外籍时,只填写国籍。投资方国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时需填写地址,其中单位投资的填写其工商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注明的地址;个人投资的,填写其有效合法的身份证件中的地址。
自然人投资比例:指总投资额(或总注册资本)中自然人投资额所占比例。自然人投资比例、外资投资比例、国有投资比例之和小于等于1。
外资投资比例(含外籍自然人投资):指总投资额(或总注册资本)中外资所占比例。自然人投资比例、外资投资比例、国有投资比例之和小于等于1。
国有投资比例:指总投资额(或总注册资本)中国有投资额所占比例。自然人投资比例、外资投资比例、国有投资比例之和小于等于1。
总分支机构标志: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为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的,总分支机构标志应选择“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为法人(或负责人)性质总机构的,总分支机构标志应选择“总机构”;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为法人(或负责人)性质非总机构、分支机构的,总分支机构标志应选择“非总分支机构”
总机构情况
纳税人识别号:为纳税人向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9位代码代码”
纳税人名称: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总机构)纳税人识别号: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时应填写此栏目。指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其具有法人资格的总机构国地税税务登记证件上的纳税人识别号。
(总机构)注册地址: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时应填写此栏目。指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其具有法人资格的总机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执业证照上的地址。
(总机构)邮政编码: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时应填写此栏目。指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其具有法人资格的总机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执业证照上地址的邮政编码。
(总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时应填写此栏目。指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其具有法人资格的总机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执业证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总机构)联系电话: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时应填写此栏目。指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其具有法人资格的总机构联系电话。
(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时应填写此栏目。指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其具有法人资格的总机构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
分支机构情况
分支机构名称:指企业设立的非法人性质的下属支公司的工商执照或者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的名称。
(分支机构)生产经营地址:企业设立的非法人性质的下属支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分支机构)纳税人识别号:企业设立的非法人性质的下属支公司的国地税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识别号。
(分支机构)负责人:指企业设立的非法人性质的下属支公司的工商执照或者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的负责人姓名。
(分支机构)电话:指企业设立的非法人性质的下属支公司生产经营地址的电话。
附送资料
附列资料:指纳税人简要填写所报送证件、资料的种类,如:工商执照等8种证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