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国税网址;
点击电子税务局新版本入口;
点击右上角登陆;
输入账号密码,账号为纳税识别号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密码为国税编码(纳税须知上的国税初始密码),还可通过忘记密码来重设密码;
点击全部功能;
点击登记/认定/优惠/证明,然后再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选择需要核销的外经证号,点击增加外出经营情况和缴纳税款情况,填写所需内容,注意征收品目只填在国税预缴的增值税;
选择办理方式:全流程无纸化;
上传附报资料,选择功能上传存在本地的文件(需上传完税证明和需要核销的外经证);
预览提交后,选择手机号发送短信验证码。业务即可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