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一)根据《 增值税 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 小规模纳税人 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关于 北京 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三)何为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 所谓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即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相关政策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四)何为营改增一般纳税人 所谓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另外,此次营改增试点开始前,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应税服务营业额÷103%”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五)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如果某公司在北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后,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后,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的相关程序,及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并不存在起征点的说法,只存在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起点的说法。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的营业额都在500万元以下,统一采用3%的 增值税税率 。同时,小规模纳税人的正常营业活动都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当其营业额超过500万以后,其就应当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计算方法缴纳增值税。
法律客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 小规模纳税人 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 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个体户超了起征点增值税怎么报,怎么填?个体户按照规定,如果其年度销售额超过增值税起征点(目前为年销售额10万元),需要进行增值税的申报和纳税。
下面是超过起征点的个体户如何报增值税的步骤:
登记纳税人资格:超过起征点后,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登记纳税人资格,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书。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起征点后,个体户需要按照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应按照正确的金额和税率填写。
增值税申报和纳税:个体户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增值税申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应的增值税款项。具体的申报和纳税流程和时间,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通过税务部门网站查询。
填写纳税申报表:个体户需要按照增值税申报表的要求,填写相应的内容。增值税申报表一般包括销售额、税额、减免税额等信息,个体户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纳税方式:个体户可以选择自行办理纳税或委托代理机构代理办理纳税。自行办理纳税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纳税需要提供相关授权委托书和代理机构的资质证明。
小规模超过30万怎么申报增值税法律主观:未达 增值税 起征点有纳税人,可以暂时免征增值税。对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的,应当就全部经营收入计算征收税款。在规定起征点为每月30000元的情况下,未达30000元的暂不征税。如果经营收入为60000元,则应当按60000全额计征税款。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法律客观:《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一条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