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们对企业税务筹划这一范畴的内涵、外延没有真正理解,将之与偷、逃、避税等混淆起来,认为税务筹划就是偷、逃国家税款;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减轻税收负担。一些企业制造假凭证、假账目,有些甚至设置两套账来隐瞒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以达到少缴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的目的。(1)观念误区第一,人们对企业税务筹划这一范畴的内涵、外延没有真正理解,将之与偷、逃、避税等混淆起来,认为税务筹划就是偷、逃国家税款;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减轻税收负担。一些企业制造假凭证、假账目,有些甚至设置两套账来隐瞒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以达到少缴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的目的。这些行为虽能减少税收支出,但并不是税务筹划,而是偷逃税、是违法行为,是对税务筹划的错误认识。第二,忽视筹划成本的存在。税务筹划在可能给企业减轻税收负担、带来税收经济利益的同时,也需要企业为之支付相关的成本和费用。企业为选择税务筹划方案而付出的税收法律政策的研究,为实施税务筹划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费用,借助税务代理中介机构实施税务筹划的代理费用等等都应当视为税务筹划的成本。如果纳税人的税务筹划成本小于实施税务筹划增加的收益,该税务筹划才能认为是成功的,一旦企业税务筹划成本大于筹划收益,即使税收负担降低了很多,该税务筹划仍然是失败的筹划、是得不偿失的。
(2)目标误区第一,以减少短期税收支出为目标。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着眼于短期或者当期的税收好处,只考虑当期直接利益的多少,而不顾及企业的长期利益,缺少长期经营的税负规划。如企业为了获得通常的“两免三减半”,而进行企业的分立或合并,而不考虑企业分立或合并会不会给企业的长期经营绩效造成负面影响。第二,直接以税务支出最小化为企业筹划目标。税务筹划是为了获得相关的财务利益,使企业的经济利益最优化。从结果看,一般表现为降低了企业的税负或减少了税款交纳额。因而很多人认为税务筹划就是为了少交税或降低税负。如有的企业以减少税务支出为最终目标,运用分期收款形式进行收入的税务筹划,达到延缓纳税,获得资金时间价值,最终减少税务支出的目的。企业如果以战略性目标来看,分期收款销售方式虽能给企业带来延缓纳税的利益,但同时也存在被客户较长时间占用资金的损失,所以采用这种税务筹划,应该不仅考虑到减少税务支出,还要预测损失的资金成本能否通过延缓纳税得到补偿。
(3)风险误区税务筹划应当趋利避害,使企业税务筹划主体在获得利益的同时,尽可能地规避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当税务筹划风险不能保证被彻底排除的情况下,则应进行利弊权衡,决定是否应采用这种筹划方法。有的企业纳税意识淡薄或者对税务筹划有误解,认为税务筹划的目的就是尽可能的少缴或不缴税,这种筹划行为存在很高的风险,可能给企业带来更大损失。筹划人员也可能因为要承受来自岗位和理财目标方面的压力,由此承受心里负担和精神压力,在此情况下,税务筹划也可能导致失误的风险。
(4)信息误区企业的税务筹划是一项复杂的前期策划和财务测算活动。要求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策划,进而对一些经济活动进行合理的控制,但这些活动有的还未实际发生,企业主要依靠以往的统计资料作为预测和策划的基础和依据,建立相关的财务模型,在建立模型时一般也只能考虑一些主要因素,而对其他因素采用简化的原则或是忽略不计,筹划结果往往是一个估算的范围,而经济环境和其他因素的变化,也使得税务筹划具有一些不确定因素。一些企业由于统计资料不全,或不能灵敏地监测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势必造成税务筹划中的信息缺失。
【曼德企服】财税重点】四大涉税误区近年来纳税方面的问题越来越频繁地被管理层提及。
我国企业的税务风险问题和老总分不开。
其根本原因是老总普遍缺乏正确的纳税意识,在企业运作管理中存在着错误的涉税观念和行为误区。
误区一:通过关系解决企业的税务问题盛华房地产公司房产销售火爆,每年实现3亿元的销售额,为了规避金额庞大的土地增值税。
公司老总通过关系与当地税务局领导“协调”,并达成减免50%土地增值税的意向,但未取得税务局下达的正式认可文书,而是采取由上而下的层层打招呼的形式获得默许,盛华房地产公司会计也未将该笔税款反映在账面上。
两年后稽查局进行税务稽查,认定该企业应纳未纳土地增值税行为属于偷税行为,查补欠税并处罚金多达6000万元。
面对巨大的税务损失,老总追悔莫及,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利用关系能最终解决企业税务问题吗?这是中国的现状,许多企业老总特别是一些大企业老总都有一些社会关系和税务资源,他们在遇到棘手的涉税问题时,往往第一反应就是托关系、找路子解决问题。
在现实中的确有些问题能以这种方式解决,但往往留有许多看不见的隐患,这种非基于法理的解决方式,最终有可能会付出“亡羊补牢”的沉重代价。
误区二:财务可以处理好涉税问题企业未发生税务处罚,并不代表企业就没有涉税问题。
随着国家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强,企业发生涉税问题的几率正在增加:一方面,税法的浩瀚繁杂以及税收环境的不断变化,使财务人员很难准确而系统地掌握税法并及时有效地调整企业的涉税行为;另一方面,企业老总忙于经营,一般不太关注财务或对财务不熟悉而疏于管理,财务往往片面追求税负最小,主观上易于导致偷漏税行为的发生。
虽然企业税务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模糊而又可争取的节税空间”,但财务人员没能及时发现并通过与税务机关积极沟通以争取最优惠的税收界定,这可能使企业财务人员在涉税问题上力不从心。
在企业财务实践中,限于时间和精力,财务人员往往不能够全面理解和把握税收政策,而过高地要求他们创造性运用税收政策并进行合法纳税筹划,几乎就是一种奢求。
因此,当企业遇到棘手的涉税难题,借助中介机构或专家的智慧和力量往往可以规避风险,正确解决企业税务问题,这可能是一种最为便利、最为节约的解决模式。
误区三:请税务代理就一定可以少缴税一些企业老总虽然有请税务代理专业理税的意识,但对税务代理的真正理税作用的认识还有许多偏差,最普遍的就是认为请了税务代理后企业纳税就一定比没请税务代理要少。
在企业老总心目中,被聘请的税务代理机构通过与税务局的关系和专业知识技能使企业纳税降低,税务代理是疏通税企关系的一个桥梁,税务代理是帮助企业实现“合理”避税的工具。
但企业老总没有意识到,企业纳税的多少,即企业税负的高低是依据国家的税法并最终决定于企业自身的经营活动的,并不是企业纳税的多少决定于税务代理的税收资源及税企之间的关系融洽程度。
但是,企业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借助于税务代理的事前筹划、事中指导、事后减免等专业操作途径,是可以追求合理降低企业税负,实现最大化的节税效益。
误区四:行政许可法实施后企业就没有涉税风险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取消和下放了多项涉税管理项目的审批权,企业的纳税自主权扩大了,纳税审批程序减少了。
因此许多企业老总直观地认为,企业有了更多的纳税事务自由裁量权,企业几乎就没有涉税风险了。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行政许可法对企业而言是一把双刃剑,从深度的税务角度观察,纳税人的涉税风险加大了,因为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在享受自由申报权的同时,也要对纳税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譬如,企业对弥补亏损的处理事项,在弥补亏损审批未取消之前,许多地方税务局都规定:企业亏损年度的亏损经过中介机构的审计后,由税务局对企业核发一个弥补亏损认定书,认定企业当年度的亏损数额。
弥补亏损审批取消后,税务局只对弥补亏损的结果进行核实和稽查,对企业亏损的认定差异作出的滞纳金及罚款处理就是企业面临的实实在在的税务风险。
因此,不论出于何种原因,企业对纳税事务的裁量尺度的把握与税务局有一定出入或存在较大偏差时,就会面临被处罚的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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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筹划误区有哪些?误区一:税务筹划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少纳税。税务筹划的目的应该有五个:直接减少税收负担、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实现涉税零风险、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仅仅是少纳税。
误区二:
税务筹划就是钻税法的漏洞进行避税或偷逃税。税务筹划最重要的是筹划意识,最好的方法是用好用足税收优惠。在为企业代理中,我们经常发现:有些纳税人一方面非常热衷于偷逃税,有些方法甚至非常拙劣,如“做两套账”;另一方面却连基本的税收优惠也没有用足。也就是说,一方面冒着被稽查处罚的风险;另一方面送上门的钱却不要。
误区三:
误区三:税务筹划不受国家鼓励,其方法中的避税是不合法的。税务筹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避税筹划、节税筹划、实现涉税零风险等。节税是国家政策鼓励的,如利用西部开发的税收优惠、纳税审计(实现涉税零风险)是国家支持的。避税是利用税法中的漏洞、空白获取税收利益,是非违法的,而不是不合法,“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是税收法定主义的要求。税务机关不应予以否定,更不应该认定为偷逃税并给予处罚,税务机关应该做的是不断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填补空白。更多税务筹划的内容,可以搜索永谐财务官网就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