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工商部门办理完地址变更后,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四)其他有关资料。
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三)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工商登记变更表;(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四)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三)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税务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公司地址变更后税务变更流程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是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开始的30之日(非指工作日)之内持相关证件向原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的银行资料发生变化的,应该自变化之日开始15日(并非工作日)之内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企业地址变更后税务登记怎么办理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公司地址变更办理,先到工商机关窗口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到税务办理变更手续;不需要验资报告。 二、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提交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是房屋出租许可证的复印件资料;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是董事签字; (1)决议事项; (2)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3)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办理税务变更,提交的资料: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与相关证明文件; 3、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
税务变更地址流程税务变更地址流程如下:1、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到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2、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到3个工作日后领取;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4、变更公司基本户并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税务变更需要的资料:1、涉及纳税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2、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任职书复印件;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3、涉及注册地址变更的,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新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需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4、涉及经营范围变更的,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5、涉及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性质变更的,除应提供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外,应视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综上所述,税务迁移,一般指的是纳税人公司在变更了经营地址之后,把税务登记迁移到新的经营地址当地的税务局。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工商登记变更表;(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四)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