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涉及七个方面。分别为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强化税务组织保障;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法律客观:《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第四条 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进一步优化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2022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2023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深入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对税务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对税务决策信息和任务的自主分类推送。2025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
如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今年财税体制改革首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具体要抓好以下方面改革:
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这不仅是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从源头上反腐倡廉,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措施。从今年要做的工作看,要强化预算的管理和监督,着重完善政府收支分类。深化部门预算,推进综合预算,扩大绩效考评试点。中央、省、地市级财政要将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实施到本级所有预算单位,并逐步扩大到政府性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县级也要积极推进,并向乡镇延伸。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将中小学生免费教科书、药品、农机具等关系群众利益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大检查,规范采购行为。积极推进国债市场化改革,健全国债余额管理制度。组织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和完善有关办法。研究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
完善和规范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是各级政府间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划分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形式,一般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力补助。转移支付是中央政府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均等化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今年的主要任务是,着眼于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将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用于公共服务和生态建设的支出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标准支出测算范围,加大对禁止开发与限制开发区域转移支付力度。建立资源枯竭地区转移支付制度。分类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强化省级财政调节区域内财力差异的责任,逐步减少财政管理层次,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促进辖区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些都是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从完善财政体制方面看,今年要调整完善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研究出台县乡最低财政支出保障机制。确定县乡财政最低支出需要,并明确省级财政承担保障责任,对年度执行结果低于最低支出需要的县乡财政,中央财政在考核后,将按照缺口数额相应扣减该地区享受的一般转移支付,直接补助给县乡财政。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改进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的测算办法。提高转移支付系数,加大对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的支持,禁止开发区域另加转移支付系数,明显提高其标准支出需求的满足程度。鼓励这些地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不享受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经济发达地区,要参照中央的办法,加大对辖区内禁止开发与限制开发区域的财力支持。加大对资源型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帮助资源枯竭城市逐步化解历史积累的社会问题。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大对县乡等基层政府的支持力度,努力缩小省内地区间财力差异。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置,规范配套政策。
积极稳妥推进税制改革。要按照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和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继续做好各项税制改革工作。一是全面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要抓紧出台相应配套措施,妥善处理总分机构税收分配及地区间税源转移问题,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二是继续增值税转型试点,并研究制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方案。目前我国实行的增值税是生产型的增值税。所谓生产型增值税,是指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款时,所购置的固定资产中所含进项增值税款不能抵扣,存在重复征税问题,而消费型增值税则可以全额抵扣。目前世界上有130多个国家实行增值税,其中绝大多数国家采用消费型增值税。今年要继续在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地区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实行这项改革,总结试点经验后在全国范围推广。三是改革资源税费制度。要将原来的从量定额征收,改为实行从价计征的方法,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同时,加快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实施新的耕地占用税条例。合理安排使用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资源性收入,重点用于与资源开发相关的公共服务。推进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快形成比较完善的鼓励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体系。四是研究个人所得税改革,强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同时择机推出燃油税,完善物业税改革方案和配套措施。五是规范完善非税收入制度。非税收入是政府收入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要全面清理和规范非税收入,坚决取消不合理和不合法的非税收入项目,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积极建立完善政策监督、以票管收、收缴分离、单一账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征管模式,以及非税收入统计报告制度,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益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的分配作用,推动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今年的重点是:支持逐步提高并落实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对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监管。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度,完善上市国有金融企业股权激励制度,合理调节国有企业管理者与职工收入差距。进一步规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津贴补贴。清理和规范各地区、各部门暂时保留的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参与制定特殊岗位津贴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如何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转变观念,深化对征管改革的认识
提高认识是深化征管改革的前提。从当前情况看,要突出强化以下四种观念:一是要强化改革观念。充分认识深化征管改革对提高税收管理水平、防止税款流失、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的重要作用,消除对深化征管改革的等待观望思想、畏难发愁情绪,进一步提高推进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强化依法治税观念。改变传统的保姆式的管理方式,按新的征管模式履行职责,按章办事,依法征收,体现执法公正。三是要强化服务观念。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深化纳税人对征管改革的理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配合的支持。四是要强化全局观念。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
优化要素,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优化征管要素,即优化纳税主体、征收主体和服务主体,其实质就是健全税收服务体系,为征管改革的全面深化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一是积极改进税收宣传的途径和办法,优化纳税主体。建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除设立办税服务场所外,还要建立税法公告制度,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税收信息。因此当前加强和改进税收宣传,关键要健全和延伸税收公告制度,为纳税人提供现行有效的税法信息、纳税指南,对政策法规的变动、变更及时公告,促进纳税意识的提高。可采取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税法咨询窗口”、开通公开咨询电话、建立定期信息发布会制度等形式,传达辅导税收政策,以畅通纳税人了解税法的渠道,引导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二是深化“文明办税,优质服务”活动,优化征税主体,明确服务主体。税务部门征税的对象是纳税人,服务对象也是纳税人。要在强化税务人员的服务观念和服务意识的同时,重点简化办税手续、环节,建立科学、规范的办税程序,养成文明、热情的办税行为,营造良好有序的办税环境。通过快捷、准确、规范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务事宜办理等服务工作,加深征纳之间的业务交流和情感交流,增强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另一方面,要适应改革需要,下大力气提高税务干部素质,突出稽核查帐技能、计算机应用能力、税收会计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强化职能,确保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增强税收聚财职能和监控能力,确保国家财政收入。衡量征管改革的成败得失,也主要以能否有效地组织税收收入为标准。因此要以新的征管模式为依托,不断强化税收聚财职能,确保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巩固和完善纳税申报管理机制,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一是要完善纳税申报管理制度。简化申报手续,建立科学、简便的申报程序。归并统一申报表格式,设计简便易行、填写方便的申报表,方便纳税人。二是对外强化申报制约机制。试行分类管理的申报管理办法,把纳税人按申报情况分为A、B、C三类,与日常税务稽查工作相结合,对财务制度不健全、纳税申报不正常的纳税人,加强日常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促其尽快走上正轨。同时,强化“以票管税”,对不能按期申报的纳税人严格发票使用控管。三是提高申报准确性。加强对零申报、负申报等异常申报现象的稽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四是积极推行电话申报、邮寄申报、远程电子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手段,方便纳税人,提高申报质量和效率。
建立严密科学的税务稽查体系,突出稽查的地位和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税务稽查是组织收入的重要保证,也是建立新的征管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根据“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健全稽查工作制度,规范稽查行为,提高稽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二是坚持分类稽查制度,提高稽查的针对性。按重点稽查、日常稽查(调帐稽查和实地稽查)、专案稽查等方式实施税务稽查,加大申报稽核力度,增加调帐稽查的比例。三是科学地考核稽查工作,提高稽查工作成效。在考核查补收入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更加科学合理的质量指标的考核,如人机选案的准确率、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立案率、案件审理的规范率、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的准确率、重大案件结案率等等,促进稽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继续充实稽查力量,改善稽查手段。充实稽查人员,并在财力上向税务稽查作必要的倾斜,尽快实现以计算机手段为基础,以快速便捷的交通、通信手段为支撑的税务稽查手段的现代化。
适应征管改革的新形势,积极探索新的税收计划管理办法。在税收计划的编制中,应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比例,逐步淡化计划,使组织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力求改变以往那种基数加增长比例、按支出来定计划的做法,使税收计划管理更趋科学合理。
夯实基础,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效率 夯实征管基础工作,是提高征管质量的基础,也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
以强化监控为重点,尽快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征管体系。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是深化改革的先行条件。在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上,要坚持做到正确处理硬件投资与软件开发以及开发与使用的关系。一是要根据新机制的要求,加强计算机软件开发,确保统一、共享、正确的税收征管软件的正常运作。二是要突出监控重点,积极运用计算机对税收管理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控,真正体现计算机网络在新的征管运行机制中的依托作用,把计算机全方位应用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发票管理、会统核算、数据分析、税务稽查、税政管理、综合查询等税收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并依托计算机对其进行全程监控管理,体现计算机网络的运行实效。三是要健全计算机软、硬件管理制度,加快实现计算机联网和信息共享,提高计算机综合利用效率。
加强征管基础管理。内部进一步健全各项征管制度,规范征、管、查业务流程、工作程序和衔接、协调制度,提高征管各环节的整体效能,形成以效率为中心,网络为依托,稽查为重点,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和促进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对外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和制度,调动一切社会积极因素,加强对漏管户和重点税源户的管理,有效地控管税源。
规范征管资料管理,提高征管资料的利用效率。当前要在征管资料档案化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把工作转移到对档案资料的简化、规范、提高利用效率上,可按照“按岗收集,按类整理,按期归档”的原则,以计算机管理为主,部分手工为辅,减轻手工劳作,提高工作效率。
搞好配套,为深化征管改革提供保障 适应新的征管模式的要求,要继续深化两项配套改革:
深化机构改革,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征管机构体系。以“精简、效能”为原则,调整和理顺机构。要按照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政策法规四个系列科学设置机构、岗位。在此基础上,健全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制度,明确职责,严格执行管理程序,使征收管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新的征管机制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当前关键要建立健全三项机制:一是竞争机制。二是激励机制。三是监督制约机制。结合征管改革,在税务登记、票证管理、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等环节和重要岗位建立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以制度规范和约束干部的行为,确保税务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