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方法一: 1、先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2、导出电子信息,国税网站—网上申请—发票管理类—红字发票申请单,上报。 方法二: 1、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2、拿《申请单》(一式两联)到办税大厅办理审批,取回开票通知单。
法律客观:《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抵扣过程中十分重要,但难免出现一些错误的情况,那么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呢?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一)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应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其所列的增值税税额,与销售方取得的红字专用发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而不必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但也有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的情况,即购买方取得未用于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
如果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二)主管税务机关接收纳税人上传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系统会自动校验,通过才生成),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各项信息应当一一对应。
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仅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
它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作为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
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商事凭证和完税凭证的作用,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重要的是将一个产品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联系了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
怎么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流程如下:1、需要核对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信息,确认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原因和金额;2、在国家税务局网站上下载《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申请表》,并填写相关的信息;3、将填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折让证明、退货单等)一并提交给开票单位的税务部门进行审核;4、审核通过后,开票单位在税务系统中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交给申请人。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1、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因为发票金额有误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调整金额,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2、因为退货、折让或者其他原因,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3、需要更正或撤销已经开具的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综上所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符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果没有合法的原因和证明,不得擅自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的公告》 第六条 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应当凭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