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分析风险提示的有关流程,以便更好的享受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接受风险提示服务需要先上传相关信息。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进行的,需要首先采集纳税人的财务数据、税收优惠事项等有关信息,纳税人应当提前一天将本企业的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等信息,通过互联网报送至税务机关。纳税人之前已经完成以上信息报送的,无需重复报送。
纳税人有是否接受风险提示服务的选择权。
在互联网上填报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后,如果选择“风险提示服务”功能,系统就会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并在较短的时间内(一般不超过30秒),系统将风险提示信息反馈给纳税人。如果纳税人不选择,系统不会主动提示。
纳税人对系统反馈的风险提示信息,可以选择修改,也可以选择忽视。
申报系统只提示风险,不会强行阻碍申报,纳税人获得风险提示信息后应当对有关风险点进行审核,如果审核发现确有问题应当立即修改;如果发现相关数据核算清楚,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以不做修改。但因为保留这类风险可能受到税务机关关注,进而对企业开展纳税评估或税务检查,企业需要注意保存好有关证据以备陈述申辩使用。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建立了“申报、扫描、提示、修改”网络服务闭环,纳税人在正式申报前可多次重复以上环节,且通过互联网即可完成所有操作。
如果纳税人选择“申报”功能正式申报后发现申报数据错误,则只能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申报。因此,纳税人选择“申报”要慎之又慎,需要实现对系统提示的全部风险点逐一排查,作出修改或保留的结论,并留存好相关证据,之后再上传申报信息。如果上传申报信息后又有需要修改的事项,只能到办税服务厅人工修改,影响工作效率。
需要注意,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税额、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所提示的风险信息仅供纳税人参考。因此纳税人一切申报数据必须保证真实准确,既不能对风险提示置之不理,不作核实,也不能盲目按照风险提示的要求扭曲事实,随意修改,以致发生虚假申报,造成新的税收风险。
税务风险提示怎么办首先,风险提示服务是税务机关提供的一项服务措施,是否选择接受服务,是纳税人的自愿行为。但从实际工作中出去,还是要认真对待,将情况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汇报。
其次,这是一项便民服务。主要目的是帮助纳税人遵从税法,履行义务,降低办税成本,减少纳税风险。
因此,收到税收风险提示的单位不用紧张,只是提醒您的企业税务有一些不合规的地方,因此企业只要进行自查就可以了。
只要针对以上几点开展自查分析,如果有没有完全履行到位的纳税义务,通过自查补税;如果是实际情况,你只要据实说明即可。只要你能解释清楚,税务局都会采纳。
税收风险是税务机关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深入挖掘已经掌握的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备案资料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内在规律和联系,建立企业所得税政策遵从风险指标体系,并将其内嵌于“金税三期”征管系统,在纳税人完成纳税申报表填报、正式申报纳税前,对其申报数据实施扫描,并将扫描结果和疑点信息及时推送纳税人,指导纳税人正确理解、遵从税法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款,减少纳税风险。
税务提示风险是什么法律主观:常见的税务风险有哪些: 1、 公司 出资购 买房 屋、汽车,权利人却写成 股东 ,而不是付出资金的单位; 2、帐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3、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混杂在一起不能划分清楚; 按照《 个人所得税法 》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视同为股东从公司分得了股利,必须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 ,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公司成本费用,从而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税负。 4、 外资企业 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应付福利费,且年末帐面保留余额; 5、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仍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工会经费,支出时也未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专用单据; 6、不按《计税标准》规定的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申报 企业所得税 时又未做 纳税 调整,有的公司存在跨纳税年度补提折旧(根据相 关税 法的规定成本费用不得跨期列支); 7、生产性企业在计算成品成本、生产成本时,记帐凭证后未附料、工费耗用清单,无计算依据; 8、计算产品(商品)销售成本时,未附销售成本计算表; 9、在以现金方式支付员工工资时,无员工签领确认的工资单,工资单与用工合同、 社保 清单三者均不能有效衔接; 10、开办费用在取得收入的当年全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未做纳税调整; 11、未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没有依据的随意计提期间费用;或在年末预提无合理依据的费用; 12、 商业保险 计入当期费用,未做纳税调整; 13、生产性企业原材料暂估入库,把相关的进项税额也暂估在内,若该批材料当年耗用,对当年的销售成本造成影响; 14、员工以发票定额报销,或采用过期票、连号票或税法限额(如餐票等)报销的发票。造成这些费用不能税前列支; 15、应付款项挂帐多年,如超过三年未偿还应纳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企业未做纳税调整; 上述4-15项均涉及企业所得税未按《企业所得税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征,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税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16、 增值税 的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的产品分项分栏目记帐,造成增值税核算混乱,给税务检查时核实应纳税款带来麻烦; 17、运用“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发出的存货,引起缴纳增值税时间上的混乱,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商品(产品)发出后,即负有纳税义务(不论是否开具发票); 18、研发部领用原材料、非正常损耗原材料,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并没有做转出处理; 19、销售废料,没有计提并缴纳增值税; 20、对外捐赠原材料、产成品没有分解为按公允价值对外销售及对外捐赠两项业务处理。 上述16-20项均涉及企业增值税未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提销项税、进行进项税转出及有关增值税的其他核算,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款及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21、公司组织员工旅游,直接作为公司费用支出,未合并入工资总额计提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22、很多公司财务人员忽视了 印花税 的申报(如资本印花税、运输、租赁、 购销合同 的印花税等),印花税的征管特点是轻税重罚。 23、很多公司财务人员忽视了 房产税 的申报,关联方提供办公场地、生产场地给企业使用,未按规定申报房产税,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款及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第三方信息暴露房企税务风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风险管控做好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酒店业需防范四大税务风险日常会计核算中涉及的税务风险企业积极配合稽查有利于防控税务风险实施税务风险管理:成熟企业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