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 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企业税务风险有哪些企业纳税筹划都会有哪些风险? 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微观经济主体建立健全成本约束机制的观念深入人心。企业不再仅仅把眼光放在广开财源上,也更加注重有效地控制内部和外部成本。纳税筹划作为实施节流的最佳手段之一,在合法的前提下,降低纳税成本,有效地帮助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不过,纳税筹划也可能为我们的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如若筹划不当,引发税务风险,那么也有可能为企业带来一系列损失。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纳税筹划可能带来的风险 一、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由税收筹划对政策的依赖性所引起,可分为以下几种 1、政策选择风险。该种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由于筹划人对政策精神的认识不足,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所致。对税收政策的理解要严格按照税法条文的字面含义去理解,既不能扩大,也不能缩小,同时必须注意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的有效力的解释,才能准确把握税法 2、政策调整风险。我国市场经济在蓬勃发展,为了适应不同发展时期的需要,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工具的税收政策必然要随之进行调整。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的税收政策总是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这不仅增加了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难度,甚至可以使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无法实现 3、政策模糊风险。我国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层次较多,除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外,还有大量的由有关税收管理职能部门制定的税收行政规章。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依据这些行政规章开展税收筹划,就有可能因为对这些行政规章体现的税法精神理解错误而导致税收筹划的失败 二、成本风险 税收筹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因此税收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首先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合理预测筹划成本和筹划收益,在实施过程中还要因情况变化而及时补充修订。筹划成本指的是因选择筹划方案而付出的额外费用或放弃其它方案的机会成本,比如请会计事务所的咨询费用、因放弃其他方案的可能收益等等。只有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收益时,该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或损失大于取得的收益时,该筹划方案是失败的,从而使得税收筹划产生了成本风险 三、信用风险 税收筹划的失败有时还意味着信用的丧失,这可能是任何收益所无法弥补的。一旦某个企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甚至是犯罪,那么该企业的声誉将会因此遭受严重的损失。在商品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对品牌的意识越来越强,好的品牌就意味着好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品牌名誉已经内化为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其优劣程度甚至直接与企业的生死息息相关。当然,有时候纳税人的账目不清楚或纳税不准确,可能是因为企业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或是对税法的了解不够而导致的。但无论如何,都会导致企业信用的丧失。有的国家则在适用的发票上进行区别,这样别人仅通过发票便能一目了然地知道该企业的信用,知道其是否经常偷税。这种条件上的限制使用,使得纳税人因为税收筹划失败而可能面临的信用成本非常之大
税务检查的风险点有哪些法律主观:常见的税务风险有哪些: 1、 公司 出资购 买房 屋、汽车,权利人却写成 股东 ,而不是付出资金的单位; 2、帐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3、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混杂在一起不能划分清楚; 按照《 个人所得税法 》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视同为股东从公司分得了股利,必须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 ,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公司成本费用,从而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税负。 4、 外资企业 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应付福利费,且年末帐面保留余额; 5、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仍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工会经费,支出时也未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专用单据; 6、不按《计税标准》规定的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申报 企业所得税 时又未做 纳税 调整,有的公司存在跨纳税年度补提折旧(根据相 关税 法的规定成本费用不得跨期列支); 7、生产性企业在计算成品成本、生产成本时,记帐凭证后未附料、工费耗用清单,无计算依据; 8、计算产品(商品)销售成本时,未附销售成本计算表; 9、在以现金方式支付员工工资时,无员工签领确认的工资单,工资单与用工合同、 社保 清单三者均不能有效衔接; 10、开办费用在取得收入的当年全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未做纳税调整; 11、未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没有依据的随意计提期间费用;或在年末预提无合理依据的费用; 12、 商业保险 计入当期费用,未做纳税调整; 13、生产性企业原材料暂估入库,把相关的进项税额也暂估在内,若该批材料当年耗用,对当年的销售成本造成影响; 14、员工以发票定额报销,或采用过期票、连号票或税法限额(如餐票等)报销的发票。造成这些费用不能税前列支; 15、应付款项挂帐多年,如超过三年未偿还应纳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企业未做纳税调整; 上述4-15项均涉及企业所得税未按《企业所得税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征,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税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16、 增值税 的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的产品分项分栏目记帐,造成增值税核算混乱,给税务检查时核实应纳税款带来麻烦; 17、运用“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发出的存货,引起缴纳增值税时间上的混乱,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商品(产品)发出后,即负有纳税义务(不论是否开具发票); 18、研发部领用原材料、非正常损耗原材料,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并没有做转出处理; 19、销售废料,没有计提并缴纳增值税; 20、对外捐赠原材料、产成品没有分解为按公允价值对外销售及对外捐赠两项业务处理。 上述16-20项均涉及企业增值税未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提销项税、进行进项税转出及有关增值税的其他核算,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款及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21、公司组织员工旅游,直接作为公司费用支出,未合并入工资总额计提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22、很多公司财务人员忽视了 印花税 的申报(如资本印花税、运输、租赁、 购销合同 的印花税等),印花税的征管特点是轻税重罚。 23、很多公司财务人员忽视了 房产税 的申报,关联方提供办公场地、生产场地给企业使用,未按规定申报房产税,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款及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第三方信息暴露房企税务风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风险管控做好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酒店业需防范四大税务风险日常会计核算中涉及的税务风险企业积极配合稽查有利于防控税务风险实施税务风险管理:成熟企业的必然选择